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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號公元大事紀
宣統元年 (明治四十二年)1909*白大窩山起經鹿場、加里前山、東龍山至橫龍山設立第三警隘線。
宣統二年 (明治四十三年)1910*苗栗廳轄五支廳,南庄支廳轄南庄區,置區役場。
民國二年 (大正二年)1913*五月,石加鹿社番降日。
民國九年 (大正九年)1920*設苗栗街役場,銅鑼庄、通霄庄、頭屋庄、南庄等庄役場隸苗栗郡。 *改新竹廳南庄區庄長役場為新竹南庄役場,隸竹南郡。庄長為張春華,於十月一日就任。
民國十年 (大正十年)1921*四月,南庄設立消費市場。
民國十三年 (大正十三年)1924*撤銷警備隘線,鹿場,東河、紅毛館設撫育駐在所。
民國十五年 (昭和元年)1926*六月,日政府收繳新竹州下山胞槍枝二百十六支。 *九月,南庄、前山、後山、鹿場、汶水等山胞舉行親睦典禮。
民國十六年 (昭和二年)1927*十月,南庄山林合資會社成立,經營至材及電器。
民國二十二年 (昭和八年)1933*頭份南庄道路工程完成。
民國二十四年 (昭和十年)1935*四月廿一日,六時二分及廿七分苗栗、大湖兩次地震,震源大安溪中游,損失重大。 *成立風美、鹿湖警察局派出所。
民國二十五年 (昭和十一年)1936*十月,建置南庄鄉公所。
民國二十六年 (昭和十二年)1937*六月,南庄發現良質煤層。
民國三十年 (昭和十六年)1941*五月,竹南郡發現金礦。現屬本縣境內,本年官有造林面積,南庄事業區76陌,大湖事業區13陌。(註:陌,相當於今之公頃。) *南庄蓬萊道路工程完成。 *新竹鹿場大山密林開始採伐。
民國三十一年 (昭和十七年)1942*五月,竹南郡發現金礦。現屬本縣境內,本年官有造林面積,南庄事業區76陌,大湖事業區13陌。(註:陌,相當於今之公頃。) *南庄蓬萊道路工程完成。 *新竹鹿場大山密林開始採伐。
民國三十二年 (昭和十八年)1943*本年官有造林面積南庄事業區123陌,大湖事業99陌。
民國三十三年 (昭和十九年)1944*本年宫有造林面積南庄事業區104陌,大湖事業區177陌。
民國三十四年 (昭和二十九年)1945* 本年保安林面積竹南區2475公頃、苗栗區2860公頃、大湖區5704公頃。* 八月十五,州屬各地民眾獲聽日皇投降盟國之昭示廣播。
民國三十五年1946*設竹南區署轄竹南、頭份、後龍、南庄、三灣、造橋等六鄉鎮。
民國三十六年1947*山胞參觀團20人參觀基隆等工礦及港灣設備。
民國三十九年1950*月廿五,苗栗縣政府正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