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南庄鄉公所暨所屬機關資通安全政策
一、 目的
苗栗縣南庄鄉公所暨所屬機關(包含苗栗縣南庄鄉清潔隊與苗栗縣南庄鄉立幼兒園)為強化資訊安全管理,確保網路設備及通訊安全,順利推展本所各項業務,特訂定本資訊安全政策(以下簡稱本政策)。
二、 目標
(一) 量化型目標:
1. 知悉資安事件發生後,於規定的時間完成通報、應變及復原作業。
2. 電子郵件社交工程演練之郵件開啟率與點閱率各低於5%。
3. 勿開啟來路不明或無法明確辨識寄件人之電子郵件。
(二) 質化型目標:
1. 適時因應法令與技術之變動,調整資通安全維護之內容,以避免資通系統或資訊遭受未經授權之存取、使用、控制、洩漏、破壞、竄改、銷毀或其他侵害,以確保其機密性、完整性及可用性。
2. 達成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之要求,並降低遭受資通安全風險之威脅。
3. 提升人員資安防護意識、有效偵測與預防外部攻擊等。
三、 範圍
本政策適用於本所所有單位及人員。
四、 內容
(一) 保護資訊及資通系統避免受到未被授權的存取,保持資訊及資通系統的機密性。
(二) 防護未經授權的修改以保護資訊及資通系統之完整性。
(三) 落實每人每年接受3小時以上之資通安全通識教育訓練。
(四) 勿開啟來路不明或無法明確辨識寄件人之電子郵件。
(五) 符合法令與法規要求。
五、 實施
(一)本政策應至少每年評估一次,以反映政府法令、技術及業務等最新發展現
況,確保資訊安全實務作業之有效性。
(二)本政策經鄉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