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維護本鄉垃圾收運與廚餘分類正常運作,敬請民眾配合,以維護公共利益。 說明:依據苗栗縣整府環境保護局114年07月03號環廢字第1140034336號函暨焚化廠落地檢查作業規定及本所廚餘再利用作業需求辦理。 檢附本隊公告聲明、及苗栗縣廚餘2.0政策文宣各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