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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宣導

「國民年金」是我國於97年10月1日開辦的社會保險制度,主要納保對象為年滿25歲、未滿65歲,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沒有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軍保的民眾。

   國民年金提供「老年年金」、「身心障礙年金」、「遺屬年金」「生育給付」、「喪葬給付」5項給付。被保險人只要按時繳納保險費,在生育、遭遇重度以上身心障礙或死亡事故,以及年滿65歲時,就可以依規定請領相關給付,以保障本人或其遺屬的基本經濟生活。

無力繳納國民年金保險費時:

  1. 申請保費補助:家庭總收入較低者,可向戶籍所在地的縣市政府、公所申請「所得未達一定標準」保費補助資格認定,審核通過自申請當月起由政府補助55%~70%保費。

  ※申請保費減免應備文件:
   (1)申請書、授權同意書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章((非本人申請則需加受託人之身分證、印章)
   (3)列計人口之身障證明、重大傷病卡、16歲以上在學學生學生證。

  1. 申請分次補繳:未逾10年補繳期限的保費可分次補繳(向勞保局申請開立多張較低欠費金額的繳款單),但逾期繳納保費期間須加計小額利息。
  1. 以「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卡號+設籍戶口名簿戶號」登入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申請。點選「列印繳款單」項目並選取補發類別,即可線上自行列印國民年金保險費繳款單(PDF電子檔)。
  2. 以手機申請行動繳款單
  3. 撥打勞保局02-2396-1266分機6055、6077或公所037-823115分機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