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主旨: 公告本鄉一般事業廢棄物及事業廚餘代清除處理收費及申請作業事項。 一、依苗栗縣政府代清除處理收費標準辦理。 二、相關業者如有代清除需求,請向本所清潔隊辦理申請。 三、收費方式、清運作業及配合事項依本所公告及契約內容辦理。 四、本公告自即日起實施。
公告主旨: 公告本鄉一般事業廢棄物及事業廚餘代清除處理收費及申請作業事項。
一、依苗栗縣政府代清除處理收費標準辦理。 二、相關業者如有代清除需求,請向本所清潔隊辦理申請。 三、收費方式、清運作業及配合事項依本所公告及契約內容辦理。 四、本公告自即日起實施。